NBA为何否决火箭和内内的合同?

NBA和球员协会共同作出裁定,内内和火箭高达740万的“可能得到”( likely bonuses,可能或者不可能得到的标准是上赛季球员/球队表现)的奖金仍然有效,但不能算入交易薪金。我们来来捋一捋此事。

此前Onfire详尽分析过火箭签约内内的合同,可谓算无遗策,也完全符合劳资协议规则。

但是NBA并没有正式批准这个合同,ESPN报道称,多个消息人士透露,NBA将合同拖延了10天,就是为了讨论是否批准合同细节。从技术层面说,合同完全符合劳资协议规定,但是NBA认定合同违反了劳资协议的精神!

劳资协议有一条很模糊的规定:任何合同内的条款,都要考量双方的意图。NBA和球员工会显然认定火箭这笔奖金是意图不纯。

内内740万奖金被视作“可能得到的奖金”,用来交易时匹配薪水。这将是NBA史上最大的 一笔奖金。但是火箭几乎不可能让内内得到这笔奖金。

奖金分为三个部分:内内至少打10场,且球队至少52胜,他能得到243.5万美元;内内至少打25场,且球队取得至少52胜,他能得到另外250万;内内至少打40场,且球队至少取得52胜,额外再获得250万。

而内内上赛季打了42场,且火箭取得53胜,这笔奖金视作“可能得到的奖金”,如果算作“不大可能得到的奖金”,最多只能是基础年薪的15%,也就是38.4万美元。

如果内内被送去一支上赛季胜场不足52胜的球队(有24支),交易下家计算内内的薪水时,他的奖金视作不大可能得到的奖金,只有256万算作交易薪水。比如火箭可以用内内(1000万)换到一个1260万的球员,但对于交易对手来说,他是用1260万球员换一个256万的球员,就能得到一个1000万的交易特例。

界定球员表现奖金时,劳资协议还规定:如果NBA或者球员工会相信,球员/球队上一年的表现作为决定球队新赛季表现奖金是不公平的,NBA或者球员工可以发起请求,共同选出专家裁定。如果是NBA发起的,很可能是奖金容易得到;如果是球员工会发起,很可能是几乎无法得到奖金。如果裁定是可能得到的奖金,则奖金计入球员薪水;如果裁定是“不大可能得到”的奖金,则不计入球员薪水,且只能是基础年薪的15%。不过火箭和内内的案例不适用,因为内内奖金最后还是算作“可能得到”,只是不能用于交易匹配薪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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